当前位置| 财经 > > 列表>详情

世界信息:因为美好,所以想与你一起定义!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令来啦

2022-11-18 22:34:21 来源:中国财富网

襄阳是荆楚文化发祥地、三国文化之源、汉水文化核心区。目前,襄阳正在加快打造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大力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实现更大作为。

为进一步提高襄阳的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充分挖掘襄阳的自然禀赋、人文历史、经济社会等要素的内涵价值,襄阳市文旅局特面向社会发起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及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资料图】

一、征集内容

1.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

2.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征集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和文旅形象标识LOGO,国内外专业设计院校、设计机构、个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1.城市文旅宣传口号

(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能够反映襄阳的自然禀赋、人文历史、经济社会等优势和内涵,彰显襄阳独特的个性与城市精神品格。同时宣传口号征集作品要语义鲜明、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共情力。

(2)宣传口号需以“襄阳好风日”为上联,续写下联,即格式为:“襄阳好风日,___________(5个字)”。其他特别优秀的口号亦可。

(3)文字精炼,应征作品字数应控制在12字以内,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以适当放宽字数,同时提交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宣传口号具体含义(或寓意)。

(4)应征作品必须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2.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

(1)应征作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同类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创意新颖、鲜明易记,能够深刻体现襄阳自然禀赋、历史渊源、文脉传承、产业发展的城市特色,充分立足襄阳的城市定位、空间站位、历史方位等优势。

(3)设计思路可以但不限于展示以下内容:汉江、护城河、古隆中、襄阳古城。作品须具备图形符号功能强的特点,具有广泛的辨识度和传播度。

(4)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应富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5)作品上传Logo文件格式为JPG、JPEG、PNG,单张图片大小10M以内。定稿后,需提交LOGO的AI矢量文件或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图片。

(6)应征作品必须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投稿方式

本活动采取H5和网络投稿方式,点击页面下方入口处即可参与;网络投稿邮箱为savannahw@163.com。

网络邮箱投稿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投稿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注明“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征集/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作者姓名”字样。

1.参与者投稿总数不限,可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其一参加,也可都参加。

2.参与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六、评选方法

主办单位根据征集要求,采取遴选、评审、报审、公布等规范程序进行。

1.遴选。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遴选一定数量的入围作品,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2.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遴选出来的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进行评审,并进行提炼优化,最终评选出10名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入围者,10名文旅形象标识LOGO入围者。

3.报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上报相关部门审定。

4.公布。最终评选出的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和文旅形象标识LOGO将在各大主流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布、宣推。

七、奖项设置

终选出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各10名入围者,其中:

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一等奖一名,奖金为30000元(含税);二等奖一名,奖金为20000元(含税);三等奖一名,奖金为10000元(含税)。

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一名,奖金为50000元(含税);二等奖一名,奖金为30000元(含税),三等奖一名,奖金为20000元(含税)。

襄阳城市文旅宣传口号/襄阳城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第4-10名为入围奖,入围奖奖金为5000元/人(含税)。

八、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应征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品将悉数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4.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6.本次活动所投稿件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7.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并遵守相关规定。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标签: 知识产权 主办单位